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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恒光化

工有限公司向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5 年,起始

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人民币 8,400 万元(包含预计利息)的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恒光化工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

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近日全资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化工”)向湖

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峰支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要
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湖南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恒光化工向浦发银行申请额度为 8,4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所欠浦发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授信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峰支行

    2、保证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额度: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授信额度合同》授信人与被

授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保证

人在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的最高额余额内(其中,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

币陆仟万元整)提供担保。

    5、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

人偿还或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

(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

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6、保证责任期间:《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三年;贷款人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2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

额为 2.7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18%;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