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其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建新先
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
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胡建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
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胡建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联监事胡建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