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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现场通知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经

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曹立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曹立祥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

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战略发展与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经审议,各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由曹立祥、朱剑、王红艳 3 人组成,朱剑担任

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李正蛟、朱开悉、王红艳 3 人组成,朱开悉担任召集

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曹立祥、朱剑、王红艳 3 人组成,王红艳担任召

集人。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

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曹立祥先

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友良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谭艳春女

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骏龑先

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