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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建电子”)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减发行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113,965,828.7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67,022,027.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
       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及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截至2024年9月30日) 募集资金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
 1                          31,785.98    31,785.98           0            31,785.98
               项目
 2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21.81      7,021.81        2,787.66        4,234.1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合计             48,807.79   48,807.79       12,787.66        36,020.13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
       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超募资金使
       用具体情况如下: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3亿元(含
       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已于2024年9月14日从公司
       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
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
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
(含超募资金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扣除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截
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4,832.6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4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
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和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
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投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
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
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0%计

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620万元/年。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2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紫建电子本次使用不超过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