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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采纳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122,245,6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 48,898,263.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245,65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1/3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7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自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股东陆军、赵红、陆维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2/3
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 253 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陆维炜、吴大松
   咨询电话: 0510-86396766
   传真电话: 0510-86866666-8009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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