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奕东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7.23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71,166,112.39 元。2022 年 1 月 18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2)第 441C000030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5,702.53 35,702.53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91,411.70 91,411.70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
将该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
1 75,889.42 75,889.42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131,598.59 131,598.59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集资金金额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
1 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 75,889.42 66,980.67 88.26%
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20,812.14 62.9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282.34 97.26%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131,598.59 110,075.15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
项,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
1 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 2025 年 1 月 25 日 2026 年 1 月 25 日
线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5 年 1 月 25 日 2026 年 1 月 25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
项目生产要求高,高端设备众多,且较多为进口设备,单项设备的精度要求高且
连续生产线的对接需要异常精准,根据装置现场建设情况和已建成部分装置的试
运行情况,公司调整了部分实施方案。另外,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市场环境
进行了动态调整,及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尚未支付等因素影响,使得项目的实际
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故延长了项目实施时间。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
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对
项目建设方案持续完善和优化,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供应商、材料、设备审慎选
择,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
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
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
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
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江西萍乡科技产
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先进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有利于募投项
目建设质量的保障,符合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改变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
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
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