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08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姝芳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安礼伟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以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
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
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
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8.00 元/股。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8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277,7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4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的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自有闲置厂房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2023
年 8 月,公司与南京麒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麒瑞”)签订了
《园区租赁合同》,将持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 109 号的园区和
临麒路 129 号的 3 号厂房出租给南京麒瑞使用,总建筑面积为 17,860.26 平方米,
租赁期限采用 6+4 年的形式,总租期 10 年,即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总额为 495.73 万元;租金每满 24 个自然月递增 3%(免租
期不计算在内)。
鉴于南京麒瑞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租赁面积。公司拟与南京麒瑞签订《园
区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持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 129 号园
区的其他厂房出租给南京麒瑞使用,建筑面积为 28,963.59 平方米,租赁期限采
用 6+4 年的形式,总租期 10 年,从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具体以实际交付厂房时间为准)。年租金总额为 804.27 万元;租金每满 24 个
自然月递增 3%(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综上,临麒路 109 号园区和临麒路 129 号 3 号厂房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临麒路 129 号园区的其他厂房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以实际交付厂房时间为准),总建
筑面积为 46,823.85 平方米。合计年租金总额为 1,300.00 万元,租金每满 24 个自
然月递增 3%(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对外出租部分闲置厂房暨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