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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1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30
元/股的90%的情形(即9.27元/股),已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
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
日至2024年5月3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6日重新起算,若
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
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各
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174.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1
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
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2029年7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天源转债”最新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
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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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若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30元/股的90%的情形(即9.27元/股),触发“天源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天源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六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
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
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
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024年3月4日起至2024年5月3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的期间从2024年5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
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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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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