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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源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亮                        联系电话:0755-3352282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定                        联系电话:0755-335228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 次,保荐机构每季度查询了公司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相关会议通知、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4 年 5 月 29 日
                                            主要包括董监高一般权利义务、股东及董
                                            监高股份变动管理、独董的特别规定、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息披露、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2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
                                     是                         不适用
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股
份回购等承诺
2.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因欺诈发行上市购回股份
                                     是                         不适用
及赔偿损失的承诺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所作的承诺
1.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等承诺
2. 不参与/参与可转债发行认购计
                                     是                         不适用
划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 荐 代 表 人 变 更 及
                             无
其理由
2.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证 监
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 其 他 需 要 报 告 的 重
                             无
大事项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