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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9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
能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南支
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工商银行广南支行向龙净能源提供人民
币 2.3 亿元借款,龙净能源以其所拥有的土地、在建工程及机器设备提供抵押
担保,并以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收费权、电费收费权及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及黄昭玮先生分别与
工商银行广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龙净能源
对工商银行广南支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为全资子公司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开源”)
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签订
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红塔银行曲靖分行向曲靖开源提供人民币 2.08 亿元借
款,曲靖开源以其所拥有的土地厂房、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以曲靖师宗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与红
塔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曲靖开源对红
塔银行曲靖分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
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旧莫乡珠西公路与H95县道
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柏海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7MA6PTFKN5Q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龙净能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对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从
事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服务;电力、炉渣及辅料的销售;垃圾场经营管
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总资产                                  12,831.23                          18,738.28

 总负债                                   2,968.39                            8,922.94

 净资产                                   9,862.84                            9,815.34

 营业收入                                 4,684.71                          12,044.12

 净利润                                      24.48                              -47.50

注: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净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师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法定代表人:倪薇

    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3MACGLQYT2M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21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曲靖开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总资产                                   9,814.38                          24,060.77

 总负债                                   4,612.68                          18,885.84

 净资产                                   5,201.70                            5,174.93

 营业收入                                 6,485.64                          14,554.79

 净利润                                       1.70                              -26.77

注: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靖开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龙净能源提供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工商银行广南支行

    2、被担保人:龙净能源

    3、保证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2.3亿元

    5、主合同: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为被担保
人提供2.3亿元借款。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
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
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
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
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为曲靖开源提供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红塔银行曲靖分行

    2、被担保人:曲靖开源

    3、保证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2.08亿元

    5、主合同: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为被担保
人提供2.08亿元借款。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等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
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
送达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催收费、申请出具
强制执行证书费、第三方催收机构委托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
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05,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79.12%。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龙净能源与工商银行广南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南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曲靖开源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4、公司与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