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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纳智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18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3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
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
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预计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
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瑞纳能源”)与建设银行在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
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
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
的履行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
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授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3、债务人(受信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
的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支
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
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3)如果公司根据保
证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公司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
应扣减。(4)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建设银行的任何其他债
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主
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
    (1)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
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建设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
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1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
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4,189.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2.52%,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