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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赛龙:关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81 元/股)的 85%(即 31.29
元/股)的情形,触发“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赛龙转
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日起未来两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赛龙转债”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时间将以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赛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
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 号)核
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1
转债”)2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 万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00.00 万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12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7 月 7 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
公司股东。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6.81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
价格未有调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
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不
得向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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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81 元/股)的 85%(即 31.29 元/股),已触发“赛龙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赛龙转债”上市交易时间较短,距离存续期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
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
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
次不向下修正“赛龙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日起未来两个
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赛龙转债”如再次触发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时
间将以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赛龙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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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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