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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钟股份: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1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2、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转股价格:29.10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5、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预计将触发“金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
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
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
币 1,067.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账,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11 月 8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金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10 元/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钟
转债”未发生转股价格的调整事项。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
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
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金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9.10 元/股的 85%(即 24.74 元/股)。若后
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金钟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