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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金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
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
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通分
行”)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13HT202408995001),为全资子公
司南通金钟与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513HT2024089950)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批    本次担保前对被            本次担保后的     已审议的
                                                 本次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的担保    担保方的担保余            对被担保方的     剩余可用
                                                 保金额
                      额度            额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公司    南通金钟     25,000         0.00        15,000      15,000          10,000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03 日
公司住所                  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
法定代表人                尹承浩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000 万元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经营范围                  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股权结构                  金钟股份 100%控股
与公司的关系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南通金钟系 2023 年 11 月新设立公司,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
据。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3、债务人: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
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
行金;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
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
关费用。

    5、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
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
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91%。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
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
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13HT202408995001)。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