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4-040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哈焊所
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5 年,根据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提议及自身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
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45 人,
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
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爽晴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欣女士,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
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预计 2024 年度审计收费为 65 万元(含税),其中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人民币 5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5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审计 5 年,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提议及自身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提议及自
身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公司拟聘任的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拟聘任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
会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
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
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