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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磁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4-22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
红利(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按照截至 20
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8,594,718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为 26,578,415.40 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预计共
计转增 35,437,887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24,032,605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利
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
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10 股
转增 4 股)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594,718 股变更为 124,032,605 股。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8,594,718 元变更为人民币 124,032,605 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59.471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3.2605

      万元。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59.4718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3.2605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                          第四十二条……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十的股票, 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开日失效;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
                                               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 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 , 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通过之日起施行。
      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
      补充后, 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原章程同时废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
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
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
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