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3-11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蒋林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蒋林煜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3月8日
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蒋林煜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
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
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
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
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