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4-01-04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隆华新材公司四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2 为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 3-8 为普通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
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3:30-15:30,股东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前(含 18 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4、联系人:张月、耿玉林
5、联系方式:0533-5208617
6、电子邮箱:lhzq@longhuapu.com.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
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
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
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联系人:张月、耿玉林
联系电话:0533-5208617 传真:0533-5208617
邮政编码:25630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49。
2.投票简称:隆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华新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隆华新
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
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权
案 意 对
编 该列打勾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
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案》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
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如有)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
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
任。
2、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