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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新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01-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华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鹏                     联系电话:(0512)6293 81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祁俊伟                   联系电话:(0512)6293 81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尹鹏、李海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月15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等制度文件,查阅三会决议及记录,访
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控股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情况;
    查阅公司组织结构图、定期报告及相关制度文件,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同业
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不适用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内部审计制度,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建立情况;查阅公
司董事会决议等会议文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查
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计划、报告等文件资料;查阅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的支撑材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查阅三会会议文件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是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查阅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三会文件资料,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是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发行人利润分配制度文件,查阅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鹏                  祁俊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