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香)2024-03-30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谭香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
程序,合法有效。我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
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
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谭香 4 1 3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智、谭香、张萍,共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
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内审部门工作
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陈智、谭香、齐春
青,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评价、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韩志刚、谭香、齐春青,共
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委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工
作中的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4 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
作。
2023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3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依据《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查阅公
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检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及资
金转账记录,查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三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披露
的临时报告等资料,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及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
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检查现场工作,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与勤勉尽职的精神,本着为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管理更加规范,经营更加稳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最后,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香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