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49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李轩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28,02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59.77%,超过50%未达到80%,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 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云南国际 王瑞庆 是 3,200,000 13.99% 2.62% 2023/5/15 2024/5/31 信托有限 公司 合计 - 3,200,000 13.99% 2.62%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本次办理股权解除质押后,其 持有公司质押股份的数量16,9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4.26%,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13.93%。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 占其 占公 本次解押 本次解押 东 持股 持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占未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 数量 比例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称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股份 冻结数量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王 瑞 22,880,000 18.76% 20,190,000 16,990,000 74.26% 13.93% 16,990,000 100% 5,890,000 100% 庆 李 12,000,000 9.84% 8,430,000 8,430,000 70.25% 6.91% 8,430,000 100% 3,570,000 100% 雯 李 12,000,000 9.84% 2,600,000 2,600,000 21.67% 2.13% 2,600,000 100% 9,400,000 100% 轩 合 46,880,000 38.44% 31,220,000 28,020,000 59.77% 22.97% 28,020,000 100% 18,860,000 100% 计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瑞庆先生、 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9.77%, 不存在平仓风险。 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融资均不 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 股份数量为28,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 对应融资余额为30,6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 量为28,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对应融 资余额为30,600万元。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质押融 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 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 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股权解除质押证明材料。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