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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农生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沥红路 151 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74,115,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
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下同)的 51.8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8


73,775,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5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39,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339,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39,85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376%。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
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
超募资金用于投资 10 万吨玉米蛋白精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067,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5%;反对 25,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
弃权 22,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2,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33%;反对 25,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79%;弃权 22,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8


    2、见证律师姓名:李静娴、罗瑶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