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2024-01-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 支付现
金方式收购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诺”)51% 股 权
(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
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
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说
明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海嘉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交易
对方和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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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是否存
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吴杨佳君 徐俊楠 侯荣正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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