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4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唯万密封
保荐代表人姓名:柳志强 联系电话:021-6093313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盼 联系电话:021-608713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2024年1-6月)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2024年1-6月)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情况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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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注:1、截至2024年6月末,唯万密封募投项目“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00万件/套高性
能密封件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系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唯万密封产品主要
下游应用行业仍处于调整周期,市场整体需求不足。
2、唯万密封计划将“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000万件/套高性能密封件项目”结项,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唯万科技有限公司密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唯
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终止,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于
2024年8月27日经唯万密封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唯万密封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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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是 不适用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关于
IPO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因
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4.发行人关于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IPO 前持有发
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控股股东及 IPO 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
是 不适用
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履行承诺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机制的承诺
8.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的承诺
9.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相关承诺
10.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4年1月4日,国信证券因辽宁垠
艺生物保荐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并督促
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
失的情形、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
项核查不到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监管函。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2、2024年4月18日,国信证券因奥普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特科技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督促奥普
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
等 事 项 收 到 广 东 证 监 局 出 具 的 警示
函。
3、2024年5月7日,国信证券作为利尔
达保荐机构,因利尔达上市当年即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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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
润标准,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
函。针对以上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已
经积极进行了相应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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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志强 王 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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