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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关于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4-01-24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01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
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
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026.12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后,公
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
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
测算如下: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4 年 9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1,026.12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9,249,682 股增至不超过 110,169,596 股。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
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08.21 万元,2022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126.11 万元。在此
基础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假设进行测算:①与
2022 年持平;②2023 年比 2022 年增加 10%,2024 年比 2023 年增加 10%;
③2023 年比 2022 年增加 15%,2024 年比 2023 年增加 15%。(上述假设仅为
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
度、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
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4.12.31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70,892,630     99,249,682      99,249,682     110,169,596
假设情形 1:2023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与 2022 年持平,2024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708.21       6,708.21        6,708.21        6,708.21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6,126.11       6,126.11        6,126.11        6,126.11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3           0.68            0.68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3           0.68            0.68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94           0.62            0.62              0.60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94           0.62            0.62              0.60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2023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10%,2024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708.21       7,379.03        8,116.93        8,116.93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6,126.11       6,738.72        7,412.59        7,412.59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3           0.74            0.82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3           0.74            0.82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94           0.68            0.75              0.73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94           0.68            0.75              0.73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2023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15%,2024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708.21       7,714.44        8,871.61        8,871.61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6,126.11       7,045.03        8,101.78        8,101.78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3           0.78            0.89              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3           0.78            0.89              0.87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4.12.31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94             0.71              0.82                 0.79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94             0.71              0.82                 0.79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1、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
 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 号)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公司整
 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
 周期,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进而
 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
 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之“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026.12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                 14,313.45           13,353.45
   2         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172.67           15,172.67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2,500.00
                      合计                         43,486.12        41,026.12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紧密围绕主营业务而展开,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
战略方向。其中,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拓展
并完善公司的“源网荷储”产品矩阵,扩大公司新能源信息化业务的覆盖面,提
升公司在新能源信息化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将搭建公司层面的新能源智慧研发平台,提供适配完善的一站式新能源大数据平
台、智能模型平台和研发工具平台,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服务能力,
增加公司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
需求,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员工专业背景广泛,拥有由数十名气象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硕士、博士组成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均具有丰富
的新能源行业从业经验,对新能源产业有深入的把握和理解。公司已对核心人员
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以保证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公司将采用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相结合
的方式取得,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将通过内部竞聘
选拔和自主培养的方式,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好人才招聘和培训计划,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储备,
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新能源信息化产品和相关数据服务近 10 年,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
形成了与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新能源并网智能控制、新能源电站智能运营及电
网新能源管理等相关的核心技术与算法,能够帮助客户实现新能源发电功率的精
确预测,电站的智能运营及新能源电力的高效调度管理。
    在软件开发领域,公司通过了最高级别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I5 认证,
表明公司已具备了持续研发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软件的能力。公司专注于新能源
管理领域,通过不断地自主创新和持续地研发投入,在气象、算法和软件开发领
域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及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77 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98 项,
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陆续通过了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国家“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审,获得了 2023 北京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技术研发型)、
2023 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2021 年度北京软件核心竞争力企业(创新型)、
北京市双软企业、2023 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1 年河北省科学技术
奖二等奖、2020 年度技术创新奖二等奖、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电力创新一等
奖等诸多荣誉奖项,创新、创造特征突出。在此基础上,公司每年持续投入技术
研发,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丰富和扎实的技术储备为本
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在新能源产业中深耕多年,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树立了良好的用户口碑,
与新能源产业的主要市场主体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高。公司客
户涵盖了新能源发电产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
“五大六小”发电集团等主要电力生产主体,协合新能源、隆基绿能、晶科电力
等主流新能源发电集团,四方电气、长园深瑞、许继集团、明阳智能、三一重能
等主流新能源设备厂商,以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大型新能
源工程承包商等。

    与电力市场各主体的广泛合作以及公司多年服务客户所积累的良好口碑,使
得公司具备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市场基础,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
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
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
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设完成并实现预
期收益。

    (三)积极推进公司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打造新能源电力管理“源网荷储”一体化产品体系,积极抓住行
业发展机遇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矩阵,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市场开
拓力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等手段,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在深耕电源端产品的同时保持创新动力,通过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持
续创新升级实现产品线的延伸,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快速
发展。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
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五)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国能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
晰和稳定了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相关回报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
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雍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丁江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作
出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支持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作
出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