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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9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

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602.17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2〕421 号)同意,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3.00 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4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154,900.00 元,扣除各项发


                                    1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8,407,513.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747,386.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
          1                                              22,000.00        22,000.00
                台升级项目
                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
          2                                              12,500.00        12,500.00
                目
                          合 计                          34,500.00        34,500.0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

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使用募                  节余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利息净额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
    1                                 22,000.00     19,829.68        426.40     2,596.72
           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
          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
    2                                 12,500.00     11,744.43        249.88     1,005.45
              品升级项目
                合 计                 34,500.00     31,574.11        676.28     3,602.17
注:1、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资金支付;
    3、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

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

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获得了

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稳健增长。募投项

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

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新能源产品体系和服务网络,

有助于公司持续拓展市场,提升产品综合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投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

产品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3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

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3,602.1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申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能源功率预测产品及大数据平台升级项目”、“新能

源控制及管理类产品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和长远

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4
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能日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的需

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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