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3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总计不超过 4 亿元,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鸿晟鸿博
(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晟鸿博”)的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02.76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
鸿晟鸿博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晟鸿博相关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
苏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金额
                                               保余额         保余额
         国能日新     鸿晟鸿博     1202.76        -           1202.76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鸿晟鸿博分别与苏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
同》及《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将鸿晟鸿博下属相关项目发电设备抵押及应收
账款质押给苏银金租。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鸿
晟”)与苏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将鸿晟鸿博股权质押给苏银
金租。上述事项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鸿晟鸿博(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雪辉
     4、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5、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北行 30 米路
东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节能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持有鸿晟鸿博 100%股权。
     8、被担保人财务数据:鸿晟鸿博设立后暂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苏银金租签订的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鸿晟鸿博(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债权人签署的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
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
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保证最高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12,027,632 元。保证人同意承租人在担保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额度,
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
租金计划变更或延期履行债务)后满两年之日止。
    2、《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人:鸿晟鸿博(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3)抵押物:鸿晟鸿博下属相关项目所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抵押权人
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
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
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抵
押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鸿晟鸿博(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鸿晟鸿博下属相关项目所涉及的应收账款。
    (4)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质权人签
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
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质权人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4、《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3)承租人:鸿晟鸿博(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4)质押内容:日新鸿晟所持有的鸿晟鸿博股权。
    (5)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质权人签
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
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质权人
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6)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 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7.30%。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鸿晟鸿博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
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180.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对公
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鸿晟鸿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
效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鸿晟鸿博分别与苏银金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最高额抵
押担保合同》、《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
   2、日新鸿晟与苏银金租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