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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149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总计不超过 4 亿元,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不超过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赛能综
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能”)、南昌万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昌万鸿”)的融资租赁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92.14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重庆赛能、南昌万鸿与永赢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赛能、南昌万鸿相关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
近日公司与永赢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本次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金额
                                                  保余额             保余额
        国能日新      重庆赛能       1,227.45        -               1,227.45
        国能日新      南昌万鸿        864.69         -                864.69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赛能、南昌万鸿分别与永赢金租签署了《抵押合
同》及《质押合同》,将重庆赛能、南昌万鸿各自下属项目发电设备抵押及项目
应收账款质押给永赢金租。上述事项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赛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徐雁军
    3、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7 日
    4、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 390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 10
层 10-344)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重庆赛能 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审
         项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20,160,029.30                         -
       负债总额          13,562,861.87                         -
        净资产            6,597,167.43                        -
         项目           2024 年 1 月-9 月             2023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832.57                      -
        净利润             -2,832.57                      -
    (二)南昌万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80 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王欢
    3、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 917 号世纪新
宸大厦 1 号楼办公 414 室(第 4 层)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
开发,发电技术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
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南昌万鸿 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审
         项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4,794,921.18                    -
       负债总额           101,791.15                      -
        净资产           4,693,130.03                     -
         项目          2024 年 1 月-9 月          2023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6,869.97                      -
        净利润             -6,869.97                      -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庆赛能与永赢金租签订的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重庆赛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
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
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永赢金租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
金额为 12,274,470 元及相应租息。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重庆赛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抵押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
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重庆赛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项目应收账款
    (4)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
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
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质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二)公司及子公司南昌万鸿与永赢金租签订的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昌万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
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
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永赢金租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
金额为 8,646,917.83 元及相应租息。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抵押人:南昌万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抵押物: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
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抵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出质人:南昌万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项目应收账款
    (4)质押担保范围:出质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
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
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质押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 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7.30%。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赛能及南昌万鸿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436.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1.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涉及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重庆赛能、南昌万鸿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永赢金租签订的《保证合同》;
2、重庆赛能、南昌万鸿分别与永赢金租签订的《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