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1-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君逸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数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为 95,534,8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5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7,665,16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46%。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数量为 1,554,5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
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 155.4557 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0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54,55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194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1,554,557 1.26 1,554,557 0
售股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
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股份数量(增+/ 数量(股) 占比(%)
减-)(股)
一、限售条件股份 94,515,631 76.72 -1,554,557 92,961,074 75.4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2,400,000 75.00 0 92,4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554,557 1.26 -1,554,557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561,074 0.46 0 561,074 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84,369 23.28 +1,554,557 30,238,926 24.54
三、总股本 123,200,000 100.00 0 123,200,000 100.00
注 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17 日作
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 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
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由于存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出借,
致使股本结构表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六、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
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君逸数码披露的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保荐机构对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毅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