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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逸数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7-24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4-019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 73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3,97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9%;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
的股东户数为 7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2,39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4.4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东户数为 1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为 1,580,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8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5,534,8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54%,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7,665,16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46%。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
共计 5,194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54,557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为 29,219,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3,980,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8%。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43,973,47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5.69%,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张志锐、杜晓峰等73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转让的承诺

          董监高任
  姓名                                     承诺内容
          职情况                                                            履行情况
          董事、副总       自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张志锐   经理、董事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会秘书     本人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董事、副总   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正常履行
 杜晓峰
            经理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      中,不存在
                       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承诺中所述
  伍彬    副总经理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承诺人所持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4 年 1 月 26 日,非交易   股份锁定期
                       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      限需自动延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长 6 个月的
 杨代群   财务总监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情形。
                       员,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君逸数码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监事会主         自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汪锦耀
            席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正常履行中
李银萍   监事   本人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正常履行中
                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君逸数码监事,本人每
苟航英   监事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君逸数     正常履行中
                码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君逸数码的股份。
                    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本
成都高
                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
新投资
          /     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   正常履行中
集团有
                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成都高
投创业
          /                                                      正常履行中
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泓
石股权              自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投资管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理中心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经直接或者间接
(有限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合伙)
成都蓉
兴创业
          /                                                      正常履行中
投资有
限公司
张维英    /                                                      正常履行中
余孝平    /         自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正常履行中
王英      /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   正常履行中
汪丽萍    /     自本人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正常履行中
杨晓云    /     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   正常履行中
何永辉    /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正常履行中
蒋莉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正常履行中
张培芳    /                                                      正常履行中
郭晋      /                                                      正常履行中
孙琦      /                                                      正常履行中
姜锋      /         自公司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正常履行中
游章伦    /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正常履行中
邓振勇    /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正常履行中
蒲泽新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正常履行中
唐文成    /     回购该部分股份。                                 正常履行中
陈雷      /                                                      正常履行中
郑祖万    /                                                      正常履行中
 舒自强       /                                                         正常履行中
  丁慧        /                                                         正常履行中
 何建国       /                                                         正常履行中
 苟建波       /                                                         正常履行中
 吴益明       /                                                         正常履行中
 徐振泉       /                                                         正常履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通过新三板集合竞价方式获得公司
股份的其余38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董监高任
  姓名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职情况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
                       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君逸数码上市时本人持有其股份
                       总数的 100%,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正常履行
  郭晋        /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
                                                                          中
                       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人减持
                       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
                       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君逸数码上市时本企业持有其
 成都高
                       股份总数的 100%,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新投资                                                                 正常履行
              /        件的规定。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集团有                                                                   中
                       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限公司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企业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成都高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投创业                二。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   正常履行
              /        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投资有                                                                   中
 限公司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
                       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君逸数码上市时本人持有其股份
          董事、副总                                                    正常履行
 杜晓峰                总数的 100%,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经理                                                          中
                       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
         董事、副总   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
张志锐   经理、董事   行前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会秘书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人减持所持
                      有的君逸数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前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伍彬     副总经理
                      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本人在君逸数码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君逸数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杨代群   财务总监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
                      资产。

 (三)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董监高任
姓名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职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完成
                      后 15 个交易日内,若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未出
         董事、副总   现,则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书面 正常履行
杜晓峰
           经理       形式向公司提交明确、具体的增持方案,方案内容包     中
                      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
                      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于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的次
                      日予以公告。自公告次日起,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
         董事、副总
                      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   正常履行
张志锐   经理、董事
                      易系统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     中
           会秘书
                      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年度末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资金额不低于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一年度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税后)和现金分红(税 正常履行
伍彬     副总经理
                      后)总和的 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     中
                      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
                      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应以维
                      护上市公司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
                                                                        正常履行
杨代群   财务总监     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
                                                                          中
                      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
                      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监高任
姓名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职情况
                          若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郭晋、董事杜晓峰、董事     正常履行
郭晋         /
                      张志锐、监事会主席汪锦耀、监事李银萍、监事苟航      中
         董事、副总   英、高级管理人员伍彬、高级管理人员杨代群针对各    正常履行
杜晓峰                自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
           经理                                                           中
         董事、副总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君逸数码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     正常履行
张志锐   经理、董事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中
           会秘书
                        (2)向君逸数码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监事会主                                                       正常履行
汪锦耀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席                                                             中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君逸数码股
                                                                        正常履行
李银萍     监事       东大会审议;
                                                                          中
                        (4)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
                      收益将归属于君逸数码,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正常履行
苟航英     监事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中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承诺人      正常履行
伍彬     副总经理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承诺人将      中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
                                                                        正常履行
杨代群   财务总监     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中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企业在君逸数码《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君逸数码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君逸数码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君逸数码股
             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在《四川君逸数码科技
成都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函》《四川君逸数码
新投资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正常履行
         /
集团有       持意向的承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中
限公司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少并规范与四川君
             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等所承
             诺的相关事项,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君逸数码,如果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
             权部门认定本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 10 个交
             易日内,本承诺人或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
             式或金额确定。
                 如果本企业在君逸数码《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君逸数码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君逸数码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成都高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君逸数码股
投创业                                                        正常履行
         /   东大会审议;
投资有                                                          中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得收
限公司
             益将归属于君逸数码,如果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承诺人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承诺人或
             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
             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五)公司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基金-兴业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2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基金-兴业银行-中信建投基金-
共赢2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均无其他特别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3,973,47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6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3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                                                   本次实际可     是否基于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备
 股类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数     高管身份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注
 型                                                     量(股)       申请锁定

        1      朱美君          4,100           4,100          4,100       否
        2      赵金祥            100             100            100       否
 首次   3       张莹             100             100            100       否
 公开   4      张维英       1,001,100       1,001,100      1,001,100      否
 发行   5      张少辉            100             100            100       否
 前已   6       张奇           1,000           1,000          1,000       否
 发行   7      张培芳        195,000         195,000        195,000       否
 股份   8      曾德远          1,000           1,000          1,000       否
        9      余孝平        483,900         483,900        483,900       否
        10     游章伦        700,000         700,000        700,000       否
11   叶建华      1,000       1,000       1,000    否
12   杨晓云    260,000     260,000     260,000    否
13   杨代群    168,000     168,000      42,000    是   注1
14    杨波         100         100         100    否
15    徐涛       1,000       1,000       1,000    否
16    徐飞       1,000       1,000       1,000    否
17    熊燕       1,000       1,000       1,000    否
18   幸建胜      1,000       1,000       1,000    否
19   肖本河        100         100         100    否
20    伍彬     168,000     168,000      42,000    是   注1
21    魏寂       1,000       1,000       1,000    否
22    王英     450,000     450,000     450,000    否
23    汪谨       1,000       1,000       1,000    否
24   汪锦耀     70,000      70,000      17,500    是   注2
25   汪继友      1,000       1,000       1,000    否
26   屠裕忠      1,000       1,000       1,000    否
27   唐文成    280,000     280,000     280,000    否
28    孙琦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否
29    孙强       1,000       1,000       1,000    否
30   钱祥丰      3,500       3,500       3,500    否
31   毛旭东        100         100         100    否
32   马永生        300         300         300    否
33   罗成钢      1,000       1,000       1,000    否
34   李文惠      1,000       1,000       1,000    否
35    李为       1,000       1,000       1,000    否
36    李涛       1,000       1,000       1,000    否
37    李军       1,000       1,000       1,000    否
38   李惠英      1,000       1,000       1,000    否
39   雷满新      1,000       1,000       1,000    否
40    蒋莉     200,000     200,000     200,000    否
41    黄勇       2,000       2,000       2,000    否
42   黄东升      1,000       1,000       1,000    否
43   何建国     70,000      70,000      70,000    否
44    郭晋    8,254,400   8,254,400   8,254,400   否
45    顾宇         100         100         100    否
46   冯甜甜        100         100         100    否
47    冯卿         100         100         100    否
48   范春艳        100         100         100    否
49    丁一       1,000       1,000       1,000    否
50   邓振勇    700,000     700,000     700,000    否
51   代建国      1,000       1,000       1,000    否
52    陈雷     280,000     280,000     280,000    否
53   陈国义      1,000       1,000       1,000    否
       54           姜锋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否
       55          何永辉     200,000      200,000      200,000    否
       56          徐振泉      42,000       42,000       42,000    否
       57          刘红军        1,000        1,000        1,000   否
       58          苟建波      56,000       56,000       56,000    否
       59          吴益明      42,000       42,000       42,000    否
       60          杜晓峰    2,800,000    2,800,000     700,000    是   注3
       61          张志锐     560,000      560,000      140,000    是   注4
       62          汪丽萍     450,000      450,000      450,000    否
       63          李银萍      84,000       84,000       21,000    是   注5
       64          苟航英      70,000       70,000       17,500    是   注2
       65          舒自强     168,000      168,000      168,000    否
       66          郑祖万     279,900      279,900      279,900    否
       67           丁慧      126,000      126,000      126,000    否
       68          蒲泽新     420,000      420,000      420,000    否
              成都高新投
       69     资集团有限    15,400,000   15,400,000   15,400,000   否
                公司
              成都高投创
       70     业投资有限     1,820,000    1,820,000    1,820,000   否
                公司
              成都蓉兴创
       71     业投资有限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否
                公司
             北京泓石资
             本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72    北京泓石股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否
             权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
                 伙)
               小计         42,393,200   42,393,200   39,453,200   否
             中信建投基
             金-兴业银
首次
             行-中信建
公开
             投基金-共
发行   73                    1,580,274    1,580,274    1,580,274   否
             赢 23 号员工
战略
             参与战略配
配售
             售集合资产
股份
               管理计划
               小计          1,580,274    1,580,274    1,580,274   否
            合计            43,973,474   43,973,474   41,033,474   -
    注 1:鉴于股东伍彬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杨代群女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伍彬先生、杨代群女士本次解
除限售数量分别为 168,000 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 42,000 股。

    注 2:鉴于股东汪锦耀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苟航英女士现任公司监事,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汪锦耀先生、苟航英女士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 70,000 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 17,500 股。

    注 3:鉴于股东杜晓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杜晓峰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800,000 股,其中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00,000 股。

    注 4:鉴于股东张志锐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张志锐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560,000
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0,000 股。
    注 5:鉴于股东李银萍女士现任公司监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李银萍女士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84,000 股,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21,000 股。
    注 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除股东伍彬先生、杨代群女士、汪锦耀先生、苟航英女士、杜晓峰先生、张志锐先生、李银
萍女士外,无其他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
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增+/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减-)(股)

一、限售条件股份        93,980,274      76.28        -41,033,474     52,946,800      42.98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2,400,000      75.00        -42,393,200     50,006,800      40.59
高管锁定股                      0        0.00         2,940,000       2,940,000       2.39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580,274       1.28         -1,580,274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19,726      23.72        41,033,474      70,253,200      57.02

三、总股本             123,200,000       100                    0   123,200,000       1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7 月 15 日作为股权登记
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所作相关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