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5-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尼电子(股票代码 30118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刚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炘锴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①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投资延期及已
完工项目的执行情况不达预期
②经营业绩波动下滑且归母净利润亏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损
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差异情况
④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化及
对生产经营风险的影响
1、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主
体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有所放缓,生
产线设备的定制采购也同步延缓,对
募投项目完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达到预
期可使用状态的预期时间延迟,因此,
公司对将“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目”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另一
方面,受项目房产工程建设竣工进度
影响,公司将“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
道升级项目”同步实施申请延期,延
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受国内外经
济形势变化、行业竞争内卷化、消费
两极分化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产品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出现品牌差异化的需求情形,行业一
线品牌和低端 品牌受消费者异常 青
睐,二线品牌的市场需求出现明显萎
缩,虽然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
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相关产
能未能充分释放,项目效益未达到预
期。
2、公司 2023 年度实现收入约 5.24 亿
元,同比下降 21.51%,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2,257.66 万元,
同比下降 13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
损 3,601.32 万元,同比下降 195.86%,
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降并经营亏损的
情形。经核查,2023 年公司全年的经
营业绩亏损,主要影响因素如下:①
2
客户结构变动,即高毛利客户规模下
降、低毛利客户规模上涨。全球消费
电子市场行情出现两极分化,一线品
牌和低端产品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二线品牌出现消费萎缩,消费者需求
总体下降以及下游的品牌客户终端市
场疲软的影响,毛利率较高的境外客
户业务收入规 模和占比降低 ,例 如
COBRA ELECTRONICS CORP 、
Benchmark Electronics、OWLET BABY
CARE INC.等境外客户,这三家客户
销售规模总额从 2022 年度 1.22 亿元下
降至 3,412 万元,占比规模由 18.23%
下降至 6.51%,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
所下降;同时,奇虎 360 等主要低毛
利率客户的销售规模及占比增加,销
售占比由 15.18%提高至 23.17%,进而
也拉低了产品综合毛利水平;②成本
方面,受全球经济通货膨胀和英伟达
等芯片的货源紧张影响,PCBA、主控
芯片、无线 IC 及其他电子物料、塑胶
材料的市场价 格均出现不同程度 上
涨,公司的原 材料投入单位成本 较
2022 年度出现小幅增加,对产品的毛
利额形成一定负面影响;③存货跌价
准备。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和消费电
子迭代更新的综合影响,根据存货库
龄情况来看,公司的原材料、产成品
等存货减值跌价准备呈上涨趋势,由
2022 年的 581.60 万元增加至 1,057.12
万元;其中,受俄乌战争与国际摩擦
的影响,部分客户(*****X)无法提
货,经双方协商,风险由客户承担,
公司不承担相应风险并协助客户妥善
处理存货;该事项未执行完成的合同
额 177.50 万美元,导致无法实现销售
并确认收入约人民币 1,260.57 万元,
以及由此订单合同项下产生的备货和
成品损失;根据库龄和风险客户承担
原则,公司谨慎计提了存货跌价减值
损失约 233 万元,影响当期资产减值
损失额 191 万元,占当期损失比例达
40.13%。④除上述主要影响外,其他
因素包括期间费用增加、投资收益降
3
低的影响。销售费用 2023 年度发生额
5,590.68 万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上 涨
57.47%,电商平台推广费、市场宣传
费显著提高,主要系亚马逊站内 CPC
广告费用投入、平台佣金和 FBA 仓储
费显著增加(平台销售额从 1,311.45
万元增至 3,866.72 万元),以及新增小
红书、抖音、美客多等平台的推广服
务费;另外,公司存货报废 233 万元、
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带动薪酬较
上年分别增加 228 万元和 369 万元、
新产品设计费增加 210 万元,带动管
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均出现
小幅上涨;受银行结构利率和理财规
模的降低,公司的理财收益出现大幅
下降。
3、关于经营业绩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差异说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中,安克创新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487.20 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1.22%,安克创
新在细分产品、业务模式方面与公司
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业绩增长主要
系凭借在电商领域深耕多年沉淀的线
上经营经验,持续扩大现有市场的销
售份额使得充电储能类、智能创新类、
智能影音类产品规模大幅增长。大华
股份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736,189.24 万元,同比增加
216.73%,大华股份主营为机器视觉及
移动机器人、智慧生活、热成像、汽
车电子、智慧安检、智慧消防和存储
介质等智慧物联产品及方案,除安防
产品外,其产品结构调整后的细分产
品已与公司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差异,
主要由于在细分领域、产品结构、客
户结构及业务模式上存在明显差异所
致。
4、受俄乌战争和国际摩擦下经济制裁
的持续影响,公司俄罗斯地区的主要
客户因芯片供应受限问题,无法及时、
有效实现产品交付,客户提货受限。
公司与该客户采取的合作方式为“先
4
款后货”,双方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出
现停滞的变化,未执行完成的合同订
单额 177.50 万美元(约人民币 1,260.57
万元),影响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该
合同项下存货的备货原材料、成品跌
价减值损失。
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关注内外部形势
的变化,督促公司积极并有效推动募
投项目的实施;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
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并履行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
建议公司根据业绩波动情况做好业绩
波动经营分析,研究市场情况,采取
应对措施。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次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
议精神和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的相关要求,从加强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防范绕道减持、增强投资
者回报、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
(3)培训内容
值等方面分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
路径。同时,培训人员结合案例对创
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露管理、减持新规等业务规则进行了
详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5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业绩亏损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是 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
的重大变化情况) 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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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刚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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