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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4-01-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
                       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家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
事会和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额 ) 合 计 人 民 币 6,143,886.79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43,856,113.2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
 1                                                100,446.00              75,000.00
       目
                     合计                         100,446.00              75,0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
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绿联”)。为推进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
币 7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该
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
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本次借款事项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西绿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2MABXHMG1XY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2 日

     (五)注册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莆田路 1 号(来宾市河南工业园
区新科路与莆田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法定代表人:王熊

   (七)注册资本:15,800 万元人民币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
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机械设
备研发;草及相关制品制造;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制浆
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纸制
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借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广西绿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十)广西绿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816,224.27         129,358,903.07

      负债总额               114,101,160.82           580,424.8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0,677,811.66           580,424.83

       净资产                157,715,063.45         128,778,478.24

     资产负债率                  41.98%                 0.45%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60,412.89               -221,521.76

          净利润             -60,412.89               -221,521.76


   (十一)经查询,广西绿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年
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向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进行借款
的方式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进行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广西绿联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 10 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材料
制品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7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上述借款期限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事项将结合
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
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
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家联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家联科技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娄众志                         许东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