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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联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众志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东宏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是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项目组分别于 2023 年 4 月、2023 年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12 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7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事前传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事前传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详见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家联科技出具的 2023 年年度财
                                       务报告,2023 年,受国际贸易环境、
                                       我国出口形势不佳影响,发行人实现
                                       营业收入 172,116.22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35.50 万
                                      元,较 2022 年同比下滑 12.90%、-
                                      74.69%,需关注公司未来业绩变动情
                                      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公司积极稳步发展业务,大力开发境
                                      内外客户,保持业务稳定增长。保荐
                                      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
                                      续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保证信息披
                                      露的及时性。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东减持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相关问题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按规章制度执行,执行情
                                                   不适用
执行                     况良好

3.“三会”运作          不存在异常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变动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募投项目“生物降解材料
                                                   不适用
                         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
                           充分披露

6.关联交易                 除向高管等发放薪酬外
                                                       不适用
                           不存在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 不适用
                           的公司进行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不存在异常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不存在异常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配合良好,通力合作              不适用
情况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管
                                                       理层关注导致业绩下
                                                       滑的原因,积极采取多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项针对性措施;保荐机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提示由于宏观经济影响,
                                                       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下滑
                                                       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
重大变化情况)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序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 承诺 的原因
                                                履行
号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是       不适用

 2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6   或者重大遗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欺诈发 是           不适用
     行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7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   关于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10 控制人关于保持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 是           不适用
     机构和业务独立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承接家联科
                                      技创业板 IPO 项目法定督导,保荐代
                                      表人更换为兴业证券娄众志和许东
                                      宏。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娄众志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东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