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12-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北路智控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及其控制的公司日常性
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与郑煤机子公司郑州恒达智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恒达智控”)日常性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发生
额不超过9,0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 年度预计 2024 年 1-11 月
关联方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交易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郑煤机及受其控制的其他
1,000.00 265.19
向关联 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
人销售 郑州恒达智控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9,000.00 8,563.73
商品
合计 10,000.00 8,828.92
注:1、2024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如尾数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导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下同。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
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
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
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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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受郑煤机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
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下同。
3、由于郑煤机控制的其他公司较多,且单一关联方交易金额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 0.5%,因此公司将郑煤机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合并列示,
下同。
(三)2024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 2024年1-11 实际发生金
金额占同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方 交易 月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金
类业务比 及索引
类别 内容 金额 额差异(%)
例(%)
郑煤机及受其控制 详见公司
的其他公司(不含 265.19 于 2023 年
向关 12,000.00 8.91% 26.43%
“郑州恒达智控”) 12 月 30 日
联人 销售
郑州恒达智控 8,563.73 披露于巨
销售 商品
潮资讯网
商品
合计 8,828.92 12,000.00 8.91% 26.43% 的 2023-72
号公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郑煤机
1、基本情况
郑煤机持有公司 5.98%的股份且向公司派驻一名董事,可以对公司实施重大
影响,构成关联方。郑煤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70033534A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注册资本 177,949.3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焦承尧
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机械、电站设备、
附属配件、工模具;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动产及有形
动产的租赁与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02年11月6日
经营期限 2002年1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2、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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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郑煤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资产
总额为 4,946,633.48 万元,净资产为 2,257,795.76 万元;2024 年 1-6 月,郑煤机
营业收入为 1,894,298.45 万元,营业利润为 281,162.75 万元,净利润为 233,241.80
万元。郑煤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
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二)郑州恒达智控
1、基本情况
郑州恒达智控为郑煤机的子公司,受郑煤机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公司和郑州恒达智控同受郑煤机控制或重大影响,构成关
联方。郑州恒达智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
企业名称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715631498Y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1869号
注册资本 3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罗开成
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及煤机电液控制
系统产品及配件、煤机产品及配件、工业自动化系统产品及配件、
集成智能供液系统产品及配件、集控系统产品及配件、工业机器人
系统及配件的设计、生产、维修、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计
经营范围 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钢材、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
集成供液设备的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从事工程机械、煤矿机
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1999年4月14日
经营期限 1999年4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2、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郑州恒达智控资产总额为 417,902.43 万元,净资产
为 260,443.71 万元;2024 年 1-6 月,郑州恒达智控营业收入为 132,975.54 万元,
营业利润为 54,881.83 万元,净利润为 47,776.63 万元。郑州恒达智控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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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
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郑煤机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产品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
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内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郑煤
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煤机板块主要业务为煤炭综采装备及其零部件、工作面智能
化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具有显著
的协同效应。通过上述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拓展业务合作潜力,加强业务
协同,上述合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
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
经营的需要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
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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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永强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郑煤机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
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
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
事项事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的基
础上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常的持续性合
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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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晓锋 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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