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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达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26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1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36号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3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法人
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持股凭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
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晓静、吴忠杰
    联系电话:0573-84468033
    传 真:0573-84185902
    电子邮箱:ir@chengdapharm.com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36号
    邮政编码:314100
    (三)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01
    2.投票简称:诚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
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法定               代理人姓名(如有)

  代表人参会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

使投票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00                                              √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2.00                                              √
             理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如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