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6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A 栋办公楼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杨现文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7人,代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62,511,98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29,744,000股的48.18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 份数 合计为61,785,720股 ,占公 司有 表决 权股份 总数129,744,000股的
47.62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26,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744,000股的0.55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726,260 股 , 占 公 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29,744,000股的0.5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744,000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26,2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29,744,000股的0.559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
东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45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9%;反对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92.0690%;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627%;弃权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6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许桓铭、刘璐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