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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
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口头及通信方式传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武汉联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3.50 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37 元
/股。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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