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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凯新材:2024-00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1月29日(星期一)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1月2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月29日9:15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公司行政楼401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256,740,080股



                                     1
,占公司总股本的49.8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
股份227,65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9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
表股份29,086,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46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33,292,57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463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
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7,05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732%;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
弃权27,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223,447,5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0、审议通过《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
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7,05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732%;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
弃权27,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2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223,447,5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
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27,05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3,217,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732%;反对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
弃权27,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肖海军、邱增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223,447,5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3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5.04、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5.05、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5.06、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6,653,3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44,4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5.07、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56,680,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
反对42,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17,35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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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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