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中 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 (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或“万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 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 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27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余额包销。包 销基数为 270,000.00 万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根据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81,000.00 万元。当 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和后续安排,并将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2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万凯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7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 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4 年 8 月 14 日(T-2 日)公布的《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 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万凯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 下: 一、总体情况 万凯转债本次发行 27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27,000,000 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期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万凯转债总计 11,090,396 张,即 1,109,039,6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1.08%,配售比例为 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万凯转债总计为 15,909,600 张,即 1,590,960,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8.92%,网上中签率 为 0.0219868882%。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72,359,488,940 张,即 7,235,948,894,000.00 元,配号总数为 7,235,948,894 个,起 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7235948894。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8 月 19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将 在 2024 年 8 月 20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 10 张(即 1,000 元)万凯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3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中签率/配售比 类别 (张) (张) 例 原股东 11,090,396 11,090,396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5,200,000 5,200,000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72,359,488,940 15,909,600 0.0219868882% 合计 72,370,579,336 26,999,996 - 注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4,000,000 张,实际控制人(沈志 刚)获配数量为 900,000 张,一致行动人(肖海军、沈小玲)获配数量分别为 230,000 张、 70,000 张,合计获配数量为 5,200,000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26%。 注 2: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4 张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万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阅读已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T-2 日)披露 的《发行公告》及《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联系电话:0573-87802027 联系人:高强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89620581 传真:010-8962060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3802 传真:010-6083365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9 日 5 (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