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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是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0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是科技(3012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云洁                   联系电话:021-55518391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铁锋                   联系电话:021-555183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
                       事、总经理叶建标先生于 2024 年   补充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1 月 19 日被东阳市监察委员会     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的公
                       实施留置及立案调查。公司在知     告》(公告编号:2024-002)。就
                       悉叶建标先生被实施留置及立       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事
                       案调查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     项:2024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
                       披露义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信息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对公司、俞永方、叶海珍出具
                                                        《关于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7
                                                        号)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4 年
                                                        3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关于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
                                        函〔2024〕第 38 号)。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
                                        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
                                        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管
                                        控水平,并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监督
                                        和管理,保障信息披露的时效
                                        性,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
                                            公司后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无                        不适用
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无                        不适用
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无                        不适用
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
                           无                        不适用
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3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
 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非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申报前 12 个月    是            不适用
 内新增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非自然人股东等关于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等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独立董事等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监事等关于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监事、持股 5%以上非自然人股东等关于未      是            不适用
 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11.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云洁              钟铁锋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