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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通动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9-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通动力”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软通动力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 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52.9412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002.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31.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2]062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199,920.54            199,920.54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55,979.46             55,979.4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857.10             17,857.10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10,680.58             10,680.58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6,272.92              6,272.9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59,289.40             59,289.40
合   计                                     350,000.00            35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和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中的深圳交
付中心(扩建)项目、广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和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
目三个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募集资金 45,762.46 万元(含部分利息净
额)用于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将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减少
2,600.00 万元,将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减少 2,879.00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5,479.00 万元,全部用于软通天璇 MaaS 大模
型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金额为 84,231.79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 47,911.79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23 日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9.68%。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软通动力
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3,760.00 万元超募资金
建设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
露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7,560.00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已审议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
研究后,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延期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1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交付中心扩建项
  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目
  4     成都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5     上海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其他项目延期情况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1     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2025 年 1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市场情况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成本预算
管理要求,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北京总部大楼数字化改造
项目和 iPSA 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的规范管理、组织实施和目标实现,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延
期的审慎决定。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是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
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的调整,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
开展的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软通动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
际开展需要作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亚颖              张宗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