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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软通动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3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
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2.941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002.35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31.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的中汇
会验[2022]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交付中心
新建及扩建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的建设。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199,920.54               199,920.54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55,979.46             55,979.4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857.10             17,857.10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10,680.58             10,680.58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6,272.92              6,272.92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59,289.40             59,289.40

合 计                                            350,000.00               350,000.00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1、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经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9 月 13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募集资金 45,762.46 万元用于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
目的建设。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发布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4)。

    2、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各子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子项
 序号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目名称
  1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14,127.47               14,127.47         4,729.41
  2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15,948.10               15,948.10                -
          南京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交付
  3                                             14,721.14               14,721.14         4,069.43
                  中心扩建项目
  4           武汉交付中心新建项目              83,112.95               83,112.95       30,486.94
  5          成都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17,526.17               17,526.17                -
  6        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807.82                807.82          849.75
  7          上海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7,986.13                7,986.13                -
  8          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               45,762.46               45,762.46        11,787.83
                     合计                      199,992.24           199,992.24          51,923.36

       3、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本次部分子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子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资金额            现拟投资金额               增减金额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14,127.47              10,569.58                -3,557.89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15,948.10                                      -15,948.10
合计                                     30,075.57              10,569.58               -19,505.99
      注:以上金额不含利息。

       假设按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计算,本次拟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20,320.92 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募集资金余额 19,505.99 万元及杭州交付中心扩
建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814.93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
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占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的比例
 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                   21,490.84              20,320.92                   4.68%
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公司将对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金额进行调整,将相应金额转入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新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余额(含
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划转至
新的募投专户之后进行注销。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区域业务布局情况,结合公司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的
业务开展情况,经过审慎考虑,拟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中的北京交付中心
扩建项目、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
项目的建设,着力加强东南区域的业务布局,为公司在东南区域的市场营销、技
术研发和项目交付等业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扩大区域服务半径,为进一
步拓展当地大客户业务提供基础支撑。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背景

    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十
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旨在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这为企业集中度的
上升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
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打造新
的经济增长极,数字经济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2024
年 8 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4 年)》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数字
经济规模达到 53.9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3.7 万亿元,占 GDP 比重达到 42.8%,
数字经济同比名义增长 7.39%,数字经济增长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达 66.45%,
数字经济有效支撑经济稳增长。在区域方面,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彰显数字经济
发展活力,经济基础较好、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经济、
范围经济效应充分释放,地区数字经济实现了更快、更好、更有韧性的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加大了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力度,陆续出台了《福
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的》《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福建省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质
量发展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支持基础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信创、智能
制造等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关键数字技术能力研发和数字产业化转型,为公司在
当地落地数字化、智能化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了抓住福建省数字经济的发展机遇,面向东南区域开拓新的业务机遇,公
司拟在福州市长乐区购置一栋办公大楼作为软通东南总部大楼,为公司在福建及
周边的能力展示、业务拓展和项目交付提供基础保障,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积极
作用。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及福建产业政策,支撑区域业务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已进入数字经济引领经济发展新时代,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
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增长动力的
核心驱动力。近年来,福建省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引擎,大力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措施,福建省的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
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 年)》显示,福建的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 6 位。
2023 年,福建数字经济增加值突破 2.9 万亿元,对 GDP 贡献率超 53%。作为拥
有深厚行业积累和软硬件全面技术实力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商,公司始终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智能与数字化技术服务,公司业务发展依托营销中心、研
发中心和交付中心作为支撑载体,区域总部的规模与建设关系到公司业务服务半
径和交付的效率与质量。因此,公司新建东南区域总部,顺应国家产业政策,抓
住福建省数字化发展机遇,是加快公司在东南区域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

    (2)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区域业务拓展和交付能力的需要

    福建在数字经济发展领域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加力提质发展数字经济,培
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带动网络通信、算力、数据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并积
极推动关键数字技术研发和数字产业融合发展,各行各业对智能化和数字化需求
不断增加。目前,公司正围绕战略客户和区域重点客户积极开展业务布局,着力
打造东南区域总部并提升营销、研发和交付能力,以覆盖战略客户和区域重点客
户的核心数字化业务,是实现客户跟踪战略落地,持续开拓和充分挖掘区域市场
潜力的必要途径。

    (3)应对市场变化,吸引优秀人才,保持业务增长的需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数字化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对技
术要求越来越高,产品迭代周期越来越短,随着公司业务体量的不断扩大,覆盖
的行业客户和区域客户不断增多,就要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区域布局建设区域
总部,更加贴近区域市场,与客户保持互动交流,同时吸进当地优秀人才,推进
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深层次集聚,延伸服务半径,带动增量业务拓展和交
付,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和持续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导向

    2023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
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的有力支撑,并明确了 2025 年和 2035 年的建设目标。福建省已连续 15 年发布
《数字福建工作要点》,2024 年提出优化新型基础设施整体布局、全面推进数据
要素市场建设、“五位一体”全面赋能、强化数字化发展两大关键能力、营造良
好数字化发展环境和相关保障措施,持续推进数字福建的建设工作,为本项目实
施提供了有利政策支持。

    2、本项目符合市场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及福建数字产业政策的持续推进,“智改数转”带动福建省企业数
字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以数字化转型、智算为代表的新型数智化业务加速发展,
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步入
新的发展阶段,数字化引领创新和 AI 驱动转型的先导性作用日益凸显。因此,
为支持战略客户的区域布局,满足区域大客户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需求,拓展信
创、AI 及算力等相关业务领域,公司拟在福州建设东南总部,集营销、研发、交
付等功能于一体,一方面完善公司在东南区域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数字化创新
业务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提高面向区域客户的营销能力和业务资源的共享
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多业务机会。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市场发展趋势。

    3、本项目具备充分的实施条件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建设运营、质量把控等多个方面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1)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建设及运营能力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交付中心布局建设经验。公司已经在全球开设了超过 20
个交付中心,覆盖国内外主要城市和地区,均呈稳定发展态势,且规模不断扩大,
在区域中的创新性业务中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自身业务良性运转。在此基础上,
公司向软硬一体模式转型,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和营销驱动,加速向智能化、自主
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升级。借助公司在交付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公司拟
在福建建设东南区域总部,集营销、研发、交付和办公等功能于一体。

    (2)公司拥有稳定的生态资源可助力东南区域业务突破

    通过十余年积累,公司服务超过 1000 家客户,与多个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
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业务量逐年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加大战略大客户与区域营
销的资源投入,推动业务、组织和干部向区域下沉,加强软硬一体化协同销售,
助力公司在福建及东南区域的业务拓展。

    (3)公司拥有优秀的数字化研发和交付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实力强大的实施交付团队,核心成员具备数字化、智能化
等数字创新技术能力及项目经验,为公司实现产品及服务交付、全面提升自身价
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区域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公司将组建一支技术实力
强大的研发和交付团队,同时吸引本地优秀人才的加入,为区域业务的落地以及
项目的实施交付提供人才保障。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

    2、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福
建)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
    3、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

    4、项目批复情况

    经咨询当地发改部门,本项目无需备案。本项目为购买已建成房产及进行装
修改造,不涉及土建工程,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包括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向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购
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的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及地下停车
位,并对该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后作为软通东南总部大楼,用于满足数字化、智能
化业务团队未来在东南区域新增的营销、研发、交付、办公等空间需求。

    (1)拟购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购置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武
砂镇,属于福州市滨海新城,被定位为福州城市副中心、福州新区核心区。东湖
数字小镇占据滨海新城核心区域,距离长乐国际机场 14 公里、距离福州南站 35
公里、距离福州站 50 公里。

    本次拟购置的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房屋总层数为地上 16 层,
地下 1 层,地上总建筑面积 13,816.99 平方米,其中首层为写字楼大堂,不对外
出售。本次拟购置创新中心 15 号楼的地上建筑面积合计 12,719.37 平方米(不含
首层),同时购置位于该楼地下一层的 100 个车位作为配套车位。

    (2)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              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91703284M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 3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毅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针纺
                     织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福建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和福建新东湖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 51%和 49%的股权。福建新
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意向及后续安排

    根据双方签署的《购房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①标的不动产为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
文武砂镇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年限自 2012 年 4 月 19 日至 2062 年
4 月 18 日。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已就该地块取得闽航国用(2013)第
00633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的房屋总层数为地上 16 层,地下 1
层,地上总建筑面积 13,816.99 平方米,其中首层为写字楼大堂,不对外出售。
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动产为创新中心 15 号楼的地上建筑面积合计 12,719.37 平方
米(不含首层)以及该楼地下一层的 100 个车位。

    ③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 15 号楼已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取得[2019]长
建房许字 67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途为研发设计、车位。该房产为钢混结构,
已于 2020 年底建成,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了竣工备案,目前尚未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

    ④标的不动产目前空置,不存在出租情况,不存在共有权人,也不存在设定
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⑤标的不动产的交付状态为毛坯交付,具体交付条件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商
品房买卖合同(现售)》为准。

    ⑥双方同意,以市场价格为参考,该不动产地上建筑单价为每平方米 1.27 万
元,车位为 13 万/个,意向总价格为人民币 174,535,999.00 元,以上价格含增值
税,不含其他税费,最终价格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⑦双方同意,软通动力(福建)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用于不动产购买
价款的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管理层后续将与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
发有限公司协商签署正式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现售)》,并根据正式合同的
相关约定执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等,并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和装修改造等相关工作。

    6、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21,490.8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0,320.92 万元投入
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的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型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房产购置                            17,990.92               17,990.92
    2     装修改造                             3,003.25                2,000.00
    3     办公家具                                 330.00               330.00
    4     不可预见费                               166.66                      -
               合计                            21,490.84              20,320.92
   注:房产购置含地上建筑、地下停车位的购买价款及相关税费。

    7、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13 个月,拟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预计完工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旨在满足公司东南区域业务发展的营销、研发、交付等空间需求,不
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用于满足面向东南区域客户的能力展示、项
目交付、技术研发的场地需求,并改善公司东南区域业务团队的办公环境和配套
设施,对公司在东南区域的业务拓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项目风险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不确定因素,
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
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公司将加强
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
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并投入
使用。

    (六)本次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市场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变更后
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项目
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在东南区域的业务布局,扩大区域服务半径和
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可持续发展。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交付中心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建设投入调整为软通东南总
部大楼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资
金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建成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折旧摊销的增加,长期来看,
随着东南区域的业务拓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增业务能够带来增量收入,有利
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涉及的注销原有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及时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办理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
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
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变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建
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交付中
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变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软通动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四)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