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融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宁、卜新平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融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