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10-10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49 人变更为 48 人,本次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7756 万股变更为 25.1312 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人数由 49 人变更为 48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25.7756 万股变更为 25.1312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9)。
4、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5、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49 人变更为 48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7756 万股变更为 25.1312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之确定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规定;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申请、登记等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本
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
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