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房尚任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房尚任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职
相关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房尚 任先生的
简历详见附件。房尚任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
联系电话:0592-2108975
传真号码:0592-2108895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uaxiaeye.com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房尚任先生简历
房尚任,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担任江苏弘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
务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并持有证 券从业资
格证、全国股转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截至本公告日,房尚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