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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日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9-0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日达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3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67,582.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2]215Z0050 号的《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
方式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的情况
下,将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软硬件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23,687.01 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由全资子
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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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
产项目”中剩余“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 18,566.08
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全部变更为由“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
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 27,194 万元,拟
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 18,566.08
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 7,929.76 万元、自有资金 698.16 万元增加
投资额。
       综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集资金         投资进度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
 1                           23,687.01      23,687.01       11,298.34        47.70%
        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
 3                           15,765.83      15,067.67         508.48          3.37%
        连接器项目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
 4                           11,428.17      11,428.17        2,123.81        18.58%
        料项目
            合计             56,881.01      56,182.85       19,930.63        35.47%
    注:“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总投资共计为 15,765.83 万元,具体由募集资
金 7,137.91 万元,超募资金 7,929.76 万元、自有资金 698.16 万元构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昆
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
                             2024 年 9 月 10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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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最初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但截至 2023 年 8 月,原募投项目前置行政审批手续
仍未完成,在原实施地点新建厂房的建筑工程无法开工建设,为加快项目实施进
度,同时综合考虑消费电子行业周期、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等因素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软
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内容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
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建设期一年。因此,“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
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自“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
目”中“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内容变更由东台润田实施
后,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目前部分产线已经投入使用。
    综合考虑未来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后,为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的
需求,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对部分产品不断优化,同时不断调整、
改进生产线配置,以提供更好的产品品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适用性
及长效性。结合募投项目当前的产线建设情况、设备调试进度等情况,经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均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3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密连
接器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
项目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
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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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晓涛                       李   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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