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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
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 2024 年第三季度总体经营状况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在了已经编制完成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相关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由于公司与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良好,且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
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
实际审计范围等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内
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结算与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明阳现代能源高端装备科技园项目(一期)”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募集资金、签署有关文件等相关事宜,确保尽快与持
续督导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请和召集,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08 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三、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2024 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记录;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下无正文)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