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4-12-12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明阳电气 股票代码:301291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无
是否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1 否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2 否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3 否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者
7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 否
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最 近 12个 月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11 否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否
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15 否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17 不适用
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 实
18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 励计 不适用
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
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 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
是
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 的 标 的 股 票 总 数 累 计 是 否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20%及 其 计 算方
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
当 披 露 其姓 名 、职 务 、各自 可 获 授的 权 益数 量 、 占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予 权 益 总 量 的 比 例 ;其 他 激 励 对 象( 各 自 或 者 按 适 当 分 类 )
是
可获授的权益 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 拟授出权益总量的 比例;
以 及 单 个激 励 对象 通 过全部 在 有 效期 内 的股 权 激励计 划 获授的公
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 的确定方式、可
是
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 是
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 中
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应
当 披 露 激 励 对 象 每 次 获 授 权 益 的 条 件 ;拟 分 期 行 使 权 益 的 ,应 当
披 露 激 励 对 象 每 次 行 使 权 益 的 条 件 ;约 定 授 予 权 益 、行 使 权 益 条
件 未 成 就 时 ,相 关 权 益 不 得 递 延 至 下 期 ;如 激 励 对 象 包 括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披 露 激 励 对 象 行 使 权 益 的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披 是
露 激 励 对 象 行 使 权 益 的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的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所 设 定 指
标 的 科 学 性 和 合 理 性 ;公 司 同 时 实 行 多 期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后 期
激 励 计 划 公 司 业 绩 指 标 如 低 于 前 期 激 励 计 划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 序;当中,应当明确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 是
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 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
是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10)股 权 激 励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限 制 性 股 票 或 者 股 票 期 权 公 允 价
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 是
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 12)公 司 发 生 控 制 权 变 更 、合 并 、分 立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职 务 变
是
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13)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相 关 纠 纷 或 者 争 端 解 决
是
机制
( 14)上 市 公 司 有 关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
是
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
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
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
23 是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相 关 指 标 作 为 对 照 依 据 的 ,选 取 的 对 照 公 司 是
24 不适用
否不少于3家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 制 性 股 票( 一 类 )授 权 登 记 日 与 首 次 解 除 解 限 日 之 间 的 间 隔 是
26 不适用
否少于1年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
28 不适用
的50%
29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0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1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额的50% 不适用
32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否
33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是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是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35 是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 事 会 是 否 就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是 否 有 利 于 上 市 公 司 的持 续 发 展、是
36 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
37 是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实行股权激
是
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 序是否符合《股权激
是
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相关
是
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是
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
否
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 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
不适用
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
38 不适用
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9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不适用
40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41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
一 切 法律责任。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