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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科新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7-0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山东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科新
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海科新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740,79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99 元/股,于 2023 年 7 月 7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板 上 市。 首 次公 开 发行 股 票 完成 后 公司 总股本为
222,963,178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80,076,447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765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2,886,7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2349%。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277,4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1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市流通,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22,963,17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177,798,9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9.7436%;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45,164,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5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39,625,2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721%,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为 29,048,64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3.0284%,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为 10,576,58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43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7 月 7 日锁定期届满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9 名,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1     杭州璟侑叁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2     常德合银湘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3     嘉兴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4     赵洪修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5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6     南京苏民投睿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潍坊安鹏新动能转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7
        (有限合伙)
        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8
        (有限合伙)
        华实致远(东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9
        (有限合伙)
   10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1   杭州璟侑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2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3   潘毅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4   燕增伟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5   杨献峰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6   张辉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17   张金峰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18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9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燕增伟先生、潘毅先生、张金峰先生、张辉先生、杨献峰先生承诺

    (1)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
定。

    (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
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

    2、其他股东辰通创投、金浦投资、潍坊北汽、珠海北汽、睿晟投资、璟侑
贰期、璟侑叁期、合银湘德、赵洪修先生、达晨创鸿、财智创赢、华实致远承诺

    (1)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
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
有规定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

    3、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海科新源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为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
理计划及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承诺如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
理计划为“国金证券海科新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海科新源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574,079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具有长
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
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中保投基金最终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002,501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97%。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股东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是否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625,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772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股)           通数量(股)
       杭州璟侑叁期股
  1    权投资合伙企业      4,437,049          4,437,049          4,437,049
       (有限合伙)
       常德合银湘德股
  2    权投资合伙企业      4,437,000          4,437,000          4,437,000
       (有限合伙)
       嘉兴辰通创业投
  3    资合伙企业(有      3,882,420          3,882,420          3,882,420
       限合伙)
  4    赵洪修              3,327,787          3,327,787          3,327,787
       深圳市达晨创鸿
  5    私募股权投资企      3,050,471          3,050,471          3,050,471
       业(有限合伙)
       南京苏民投睿晟
  6    股权投资合伙企      2,773,155          2,773,155          2,773,155
       业(有限合伙)
       潍坊安鹏新动能
       转换创业投资基
  7                        1,941,209          1,941,209          1,941,209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南京金浦新潮新
       兴产业股权投资
  8                        1,663,894          1,663,894          1,663,894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华实致远(东
       营)股权投资基
  9                        1,663,893          1,663,893          1,663,893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北汽华金产
 10                         831,946            831,946            831,946
       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杭州璟侑贰期股
 11     权投资合伙企业           277,316            277,316             277,316
        (有限合伙)
        深圳市财智创赢
 12     私募股权投资企           277,316            277,316             277,316
        业(有限合伙)
 13     潘毅                     115,521            115,521             115,521
 14     燕增伟                      92,417          92,417               92,417
 15     杨献峰                      92,417          92,417               92,417
 16     张辉                        92,417          92,417               92,417
 17     张金峰                      92,417          92,417               92,417
        国金证券-招商
        银行-国金证券
        海科新源员工参
 18                             5,574,079          5,574,079            5,574,079
        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中国保险投资基
 19                             5,002,501          5,002,501            5,002,501
        金(有限合伙)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177,798,963 79.7436            -39,625,225   138,173,738 61.9716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0,576,580     4.7436         -10,576,580                -           -
   首发前限售股        167,222,383 75.0000            -29,048,645   138,173,738 61.9716
  二、无限售条件
                        45,164,215 20.2564           +39,625,225     84,789,440      38.0284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22,963,178 100.0000                     -   222,963,178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
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科新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进                  曹玉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