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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科新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7-26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4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15 时 30 分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1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山
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码                                                       打勾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1.05                                                          √
                                例》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
  1.07                                                          √
                                 权》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 2024
年 7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函地址详见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
式,同时请注明“股东大会”)。



                                      3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张金峰;

        电话:0546-7061006;

        传真:0546-7061006;

        邮箱:dongban@hi-techspring.com

        邮编:257000

   2.   信函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证券投资
        部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

                                     4
附件一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
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表决意见
提案编                                            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
 1.05                                                 √
                     司总股本的比例》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办理本次回购股
 1.07                                                 √
                   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注:

                                            5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 或“反对” 或“弃权”
的栏目里划“√” ,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二: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名称
                  持股数量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签字:年 月 日
                    姓名                       手机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自然人股
                 身份证号码
   东
                 代理人姓名                    手机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签字:年 月 日




                                   7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51292

    投票简称:HKXY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 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8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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